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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中国志愿服务事业不断加快“走出去”、“请进来”的步伐,通过志愿者的国际参与拓展国际发展合作,为国际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书写了独特的中国篇章,在诠释新时代大国外交理念、展现中国志愿精神和融入世界各国和地区的文化交流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为开启中国志愿服务国际化发展新阶段,《意见》在“构建志愿服务国际合作交流新格局”部分,从探索合作机遇、推进双向互动和健全管理制度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第一,探索新时代中国志愿服务国际合作新机遇。志愿服务是国家间共同的语言频道,是人类共同支持的高尚事业。第一,要从国家层面支持国际志愿服务交流工作。《意见》指出,要配合国家对外战略讲好中国故事,传播中华文化,展现可信、可爱、可敬的中国形象。这就要求充分结合我国对外发展援助计划,依托“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志愿合作网络,进一步深化海外志愿服务计划的实施力度,逐步扩大海外志愿服务规模。第二,动态平衡国际志愿服务供给与需求。根据国外所需、我之所能,实施国际志愿服务项目,重点做好教科文卫体、生态环保、助残救困、救灾援助、妇女儿童、社会服务等领域志愿服务。具体而言,既要充分尊重他国社会经济发展现实、价值理念,注重志愿服务需求调查,充分了解、评估受援国实际需求。也要适当结合中国志愿服务优势、服务范围和服务章程,针对性设立、完善相关志愿服务项目。第三,依托海外志愿项目推动志愿服务属地化、可持续发展。《意见》指出,要鼓励国内志愿服务组织与华人华侨组织、驻外机构合作打造志愿服务项目,鼓励中资海外企业在驻地开展适宜的志愿服务活动。如,鼓励有条件的、有能力的社会组织与走出国门的中国企业合作,积极主动寻找本土合作伙伴,通过国内派遣或当地招募形式共同承担志愿服务项目,逐步融入当地社区,形成良性互动关系。协助中资海外企业更好的履行企业社会责任,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提高国家对外交往软实力。
第二,以双向志愿服务项目为纽带实现民心互通。志愿服务国际化是依靠志愿服务国家交流的软支持,形成“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软组织。《意见》提出,加强与国际性志愿者组织的合作,积极参与双边、多边志愿服务活动,多做增进民意相亲民心相通的有效工作,促进文明交流互鉴,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丰富和发展人类文明新形态作出志愿服务的特有贡献。同时,鼓励中国志愿服务组织与联合国相关组织加强合作。具体而言,一方面要向外推动志愿服务“走出去”。既要持续培育具有国际视野、国际能力、国际组织工作经验的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工作者梯队,细化培训方案,提升相关志愿人员国际化和跨文化的理论和实践知识水平。也要支持更多高质量志愿服务人才以多种形式任职联合国相关组织、参与国际民间志愿组织或项目,在志愿服务过程中积极传播中国声音、中国理论、中国思想,充分展现中国志愿服务精神、中国志愿者良好精神风貌。另一方面要向内完成志愿服务“引进来”。不仅要拓展双边、多边志愿服务新赛道,积极承办国际赛事,通过项目合作形式吸引国外志愿者来华参与各项志愿服务,让更多国外志愿者认识、认同中华文化和中国理念,增强国际吸引力。还应当深入推进涉外志愿服务工作,为来华旅游、留学、参赛等多类别国际人士提供志愿服务,增进不同制度、不同文化背景下人民之间的互信互敬,更好地宣传习近平外交思想,服务于新时代中国特色大国外交方略。
第三,推动国际志愿服务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健全的国际志愿服务管理制度不仅可以确保志愿服务资源的合理分配和有效利用,还能促进国际志愿服务事业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国际志愿服务事业的专业化水平和国际影响力,吸引更多官方或民间志愿服务资源和力量参与到国际志愿服务之中。《意见》提出,要健全国际志愿服务协调机制和管理制度,完善程序、明确规范、防控风险,引导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工作者正确开展国际志愿服务活动。为进一步健全国际志愿服务协调管理机制,一是要强化政府支持政策,尊重国际志愿服务发展的自主性,完善相关政策支持志愿服务自主参与国际志愿项目,紧密联系官方部门及其他相关单位,通过建立对话交流与合作机制,充分发挥中国志愿服务组织在全球治理中的优势作用。二是制定并完善国际志愿服务相关法律法规体系,保障国际志愿者志愿服务期间的合理合法权益,共同构筑保障志愿服务持续运行的法律体系。三是保障志愿服务机制内部协调运作。系统运行国际志愿服务激励机制、管理机制、运行机制与保障机制,为派遣志愿者提供政策支持、资金保障、组织保障,提升管理的科学性、专业性。接轨国际规则,借鉴国际志愿服务制度化建设的成功理念和先进经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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